我省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“1251”工程项目奖励补贴,其中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品牌奖励200万元,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奖励30万元。
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出台《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“1251”工程的实施方案》明确,为了让老年人过上有品质、有尊严的晚年生活,我省立足“ 90 7 3 ”养老服务格局,即:
90% 居家养老
7% 社区养老
3%机构养老
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,实施社区养老服务“ 1251 ”工程,也就是:
培育 10 个规模化、连锁化、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品牌
建成 200 个市场化、专业化、标准化社区养老示范机构
打造 50 个养老服务示范社区
发展 100 个社区养老服务组织,全面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化、专业化、社会化发展
省级财政设立社区养老服务专项资金,对达到“1251”工程项目标准的给予 一次性奖励。
具体奖补标准为:
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品牌奖励200万元;
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奖励30万元;
每个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奖励50万元;
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社会组织奖励10万元。
市县财政也要给予适当奖励。
据了解,“1251”工程有严格的项目标准。
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品牌的标准包括:
社区养老服务主体注册运营满3年,所有网点服务标准规范统一,护理人员100%持证上岗,每个网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,设有老年餐厅,提供“六助”上门服务,服务社区及周边老年人群不少于500人等。
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的标准为:
社区内至少有1个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和1个公益养老服务社会组织,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,嵌入式床位不少于20张,老年餐厅不少于60平方米,实现“15分钟生活圈”,至少配备1位有执业资格的社工参加为老服务等。